上周發生在武漢街頭的一起車禍,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被撞倒。記者金思柳攝
昨日,華中筑慧電動車市場里,一片蕭條景象。新月神電動車經銷商張枝松沮喪地說:“今天一筆生意都沒做,整個市場里買車人寥寥無幾。”
整個市場有76家省級代理商、110多個品牌,武漢市電動車行業協會就設在市場內。協會副秘書長陳國建介紹,以往雙休日,市場每天平均銷售電動車130-150臺,而現在,每天的銷售量不到50輛;全市電動車銷量陡降一半以上。
這種局面,與武漢交管部門最近透露的電動車管理系列規定有關。
4月9日,市交管局通過媒體表示:超標電動車列入機動車管理范疇,無照駕超標電動車可被拘留7天。4月11日,市交管局局長唐昌文表示,年內將給電動車上牌,但目前的“瓶頸”是等待省里的《登記辦法》出臺,以確定何種電動車可以合法登記上牌。見諸報端后,電動車銷量應聲急跌,不少市民甚至要求商家退貨。
目前,市電動車行業協會欲遞交報告,希望我市能盡快出臺電動車的上牌細則。
協會提出三處爭議
昨日,市電動車行業協會會長徐瑞澤說,交管部門加強交通管理沒錯,可是,電動車管理尚有很多難以理清的問題。
據介紹,交管部門目前參照的是1999年國家頒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其中規定電動自行車的4項主要技術標準: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0公里/小時;具備可由人力腳踏驅動的裝置;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徐瑞澤認為,“現實情況是武漢市已經保有50萬輛電動車,符合標準的不到一成。一直不對電動車的生產和銷售做任何限制,現在卻突然限制上路,很不合理。”
電動車協會又提出,如果將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那交管部門就應該給其上機動車牌照,納入統一管理,駕駛者也要考取駕照上路。但武漢市自2002年開始,就已經禁止給兩輪機動車上牌。
協會報告還認為,電動車亂行、亂載人的確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危害,但因電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并非因電動車本身原因導致,而是騎車人因素導致的居多;政府部門要做的,不應該是取締電動車這個新生事物,而是應該想周全的辦法將其規范管理起來,教育騎車人遵守交通規則。
一位市民的擔憂
68歲的陳林是一位老工程師,家住傅家坡,現在機械工業安全技術協會工作。他已經騎了6年的電動車了,最近,陳老先生非常關注電動車的上牌管理。
陳林說,武漢市的電動車此前沒有納入規范管理。首先,什么樣的車能買還是不能買,沒人管,這就造成電動車的生產者為了迎合需求,產品功率越來越大,速度也越來越高;其次,電動車上路也無人管,經常看到很多電動車騎上機動車道,但交警也不會每輛車都認真去糾正。“武漢市對于電動車的管理一直都放任自流,管理滯后。”陳林說:“既然政府疏于管理在前,就應該正確面對現狀,分階段進行疏導。”
陳先生還提出,如果車子能上牌,但還要考駕照,怎么辦?自己是已近7旬的老人,按照規定不能考駕照,他怕到時車子上了牌,無法考取駕照,照樣不能騎車上路。
交管部門頗為頭痛
交管局副局長蔡菁介紹,目前,針對電動車管理,交管部門也覺得頗為頭痛,這里面有很多深層次的問題,包括法律方面、政策方面。
首先,在全國范圍內,電動車都沒有進入公安交管部門機動車登記的目錄,因此,電動車上路在一段時間內都是處于無監管狀態;但對于廠家來說,他們又持有生產許可證,可以生產、銷售。這樣,待到電動車發展到一定規模后,交管部門再來管理,難度大大增加。
其次,去年10月1日才出臺的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我省可以給電動自行車上牌。此前,武漢市交管部門早在2004年就代擬了一份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但由于配套法規沒有出臺,武漢市交管局也無法將辦法落實到操作上。
同時,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了必須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因此,超過國家標準的電動車不符合標準,嚴格來說不能上牌。對于這樣的法律規定,武漢市交管部門也無權逾越。
另外,將超標的電動車作為電動摩托車管理,也有法律障礙。2002年,武漢市禁止給摩托車上牌,因此,在我市超標電動車作為摩托車也無法上牌。
蔡青表示,“交管部門一直是嚴格按照法規進行管理的,但由于電動車的生產、銷售,交管部門又無法控制,省里的上牌標準又遲遲未定,交管部門的管理一直是有心無力。”
蔡青認為,交管部門目前能做的,就是要呼吁市民們不要再買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騎行電動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不闖紅燈、按章行駛,只能搭帶一名6-12歲的兒童。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