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切實加強對盜竊自行車等案件的立案查處工作,加大處罰力度。
通知強調,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將重點打擊盜竊自行車團伙、收贓銷贓場點負責人;重點打擊發現窩贓而不報告的出租房主;重點整治存在非法自行車交易的舊貨交易市場、廢品收購站(點)和收贓銷贓窩贓的自行車維修點、出租房屋。“對明知是被盜自行車而窩藏或者代為銷售的,將處以治安拘留,同時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部門和派出所要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舊貨、廢舊金屬收購、自行車交易等經營場所的治安管理,加強對出租屋、建筑工地、廢舊倉庫等地的治安檢查,嚴格控制收贓、窩贓活動。
各地110報警服務臺、治安、刑偵部門和派出所要依法受理群眾自行車被盜的案件,受理憑證要作為今后返還被盜自行車的基本依據。對不受理群眾報案的,人民群眾可以舉報。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