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管理,三亞市日前實施新的《關于加強三亞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禁止三亞市區夜間行車使用遠光燈,嚴查非法營運車輛和超標電動車。
根據《通告》,禁止機動車在三亞市區內、三亞灣路全路段、旅游景區、學校路段、賓館、酒店路段鳴喇叭。三亞市區范圍指水業大廈以西,月川環島以南,金雞嶺路口以南、汽車西站以東、銀海大酒店以東所有道路(以下同)。解放路全段機動車道禁止停放各種車輛。鄰近市縣和三亞市鄉鎮、農場客運車輛未經交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進入三亞市區行駛營運。東、中線到三亞的客運車輛進入東站上落客;西線到三亞的客運車輛進入西站上落客。禁止工程車和5噸以上的大貨車、低速載貨汽車(農用汽車)早上6點至晚上11點進入市區行駛(部隊牌號車輛除外)。因工作需要或運輸特殊物資急需進入市區的,必須報市公安交警部門審批同意。
未列入國家公告目錄管理的電動車輛,不得上路行駛。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未列入國家公告目錄管理的電動車,違者由工商部門查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