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南海區中心城區桂城將在今年12月1日起禁止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違禁者將受到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而11月為教育糾正期不作處罰。
據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方案現正上報給南海區政府最后確定,根據方案要求,會成立相關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統籌,設置禁行標志,開展宣傳,讓廣大市民了解禁限區域和規定,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禁限準備階段從即日起至月底。
11月為教育糾正期,對違反禁令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進行教育糾正,不作處罰。從12月1日起,交警聯合交通、行政執法等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違禁駕駛人進行警告或處罰,并清理電動自行車。據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為非機動車,根據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據介紹,佛山實施一戶一摩的“限摩”措施和禁止外籍摩托車在非國道上行駛后,助力車及電動自行車增長迅速,此外,非機動車如人力三輪加裝動力裝置的現象也很多。日常中,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爭道,沖紅燈,隨意穿插的現象,給本來就壓力很大的桂城中心城區交通帶來更大的壓力。南海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介紹,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在今年上半年,經立案處理的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8宗,死亡1人。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