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動車的設計時速超過20公里,或限速器未固定在控制器內,將不能在杭州上牌——這是杭州交警部門整治電動自行車擬推出的第一步。
明年起,杭州對無牌無證、外地牌照(含蕭山、余杭區)的電動自行車將先行限制,禁止其在主城區行駛。最終目標是:隨著公交系統的完善,逐步限制、最終禁止電動車在市區通行。
電動車合格標準已擬定
“走路的人怕電動車,騎自行車的人怕電動車,開車的人也怕電動車。”杭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趙野松道出了違規超速電動自行車的“霸王”形象。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按國家專用技術標準,電動車設計時速不得高于20公里。而事實上,超速是常有的事。杭州交警部門想過不少辦法,如超速罰款、嚴查拆除限速裝置車輛。但是,由于沒有專門針對電動車的測速工具,單憑目測很難操作;有些“高科技”電動車則配有按鈕式限速裝置,遇檢查只要一摁按鈕,限速裝置就會出現;再摁按鈕,限速裝置馬上解除。
杭州醞釀的在源頭上控制電動車超速的辦法是:不合格的電動車不能銷售、上牌。據介紹,市質監局等部門已草擬了合格標準: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蓄電池額定電壓不大于36V;設計時速不高于20公里;限速器需固封在控制器內,不可拆卸、隨意調節。電動車上牌前都須到質監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注冊登記。
主城區明年起限行
目前,僅杭州老城區就有78.11萬輛電動車(去年同期為62.95萬輛),還不包括外地上牌、在杭州行駛的電動車。據統計,今年1至10月,杭州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40人死亡,比去年減少71人;但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0人死亡,有所上升。
據了解,去年9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初審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曾對電動車總量、限速裝置等提出嚴格規定,但最終涉及控制電動自行車總量的條款因爭議過多,在二審時取消。
了解到,杭州已開始加強對電動車的監管。10月20日起,交警部門嚴查違法帶人帶物、逆向騎行、騎機動車道、闖紅燈等行為。明年起,杭州對無牌無證、外地牌照(含蕭山、余杭區)的電動自行車將先行限制,禁止其在主城區行駛。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