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部商報》記者報道,“不辦證,沒罰款,騎行無人找‘麻煩’。”自電動自行車出現后,它該不該掛牌一直是爭議的焦點。日前,金昌市率先在甘肅省推行電動自行車掛牌“上戶口”制度,打破了電動自行車無人管理的局面。
從去年底開始,金昌市在甘肅省范圍內率先推行電動自行車掛牌制度。根據當地政府要求,對直流電源(蓄電池)驅動,部分具有腳踏驅動功能,設計車速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上的兩輪車均實行入戶、掛牌制度,所需費用除照相費由車主承擔外,其余費用均由局交警部門承擔。根據金昌市物價局日前發布的《金昌市電動自行車牌證工本費收費標準》,牌證、工本費每套為22元由財政開支,拍照費為每車6元由車主承擔。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