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來電:去年在一家車行買了一輛電動車,上周電動車出現故障,到修車鋪修理時,修車師傅告訴我這輛電動車的電池是舊的。上周四我找到車行,一開始他們承認是舊的,但是當我上周五反映到消協后,車行又不承認了,這事該怎么處理?
解答: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商品提供者提供的商品以次充好,不符合約定的,商品購買者有權要求更換,造成損失的,購買者有權要求賠償。你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并責令賠償你的損失;也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更換并賠償你的損失。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