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讓一些希望借新能源車進入汽車領域的企業希望化為泡影。
6月25日,工信部對外公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并將于7月1日起施行。業界分析認為,這意味著非傳統汽車業制造新能源車在我國境內仍需獲得汽車準入資格。
據工信部的通報,新能源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等各類別產品。新能源汽車企業應當是發改委公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或改裝類商用車生產企業;新建汽車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先行辦理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手續。
汽車分析師賈新光認為, 2007年國家發改委推出了《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管理規則》,約束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而工信部的這份通報更側重于產品,并對企業未來新能源車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規則》稱,新能源汽車整車、系統及關鍵總成技術成熟程度、國家和行業標準完善程度以及產業化程度的不同,將其分為起步期、發展期、成熟期3個不同的技術階段。起步期產品是指技術原理的實現路徑尚處于前期研究階段,缺乏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尚未具備產業化條件的產品。發展期產品是指技術原理的實現路徑基本明確,國家和行業標準尚未完善,初步具備產業化條件的產品。成熟期產品是指技術原理的實現路徑清晰,產品技術和生產技術成熟,國家和行業標準基本完備,可以進入產業化階段的產品。而《規則》中明確,只有以鉛酸蓄電池、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為動力的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商用車,屬于成熟期。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最被業界看好的比亞迪雙模電動車,屬于鋰電池汽車,在這個準入規則中被劃為發展期產品,未來雖然可以批量生產,但只能在批準區域、范圍內銷售使用。
盡管對于電動車而言,自主品牌在近年來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業內人士認為《規則》的出臺,標志著新能源汽車行業進入提速期,而產品結構也會有所調整。
不過,這并未影響到汽車企業對新能源汽車的信心,有知情人士透露,政府從今年開始加大了對新能源車的扶持力度。目前廣州、上海、重慶、深圳等城市均在制訂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方案,比亞迪的電動車則有望在補貼范圍之內。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