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8月30日報道 一直備受關注的我省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將有法可依。記者昨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我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立法工作已經啟動。
據了解,這部地方政府規章將對我省電動自行車的登記上牌作出詳細規定。內容涉及電動自行車新車的登記管理、二手車變更登記、撤銷登記等。其中,準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將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標準,即1999年制定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例》中規定的:車重不超過40公斤,時速不超過20公里,必須裝有腳踏行駛裝置等。駕駛未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行為將被禁止,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目前,省公安廳作為主管部門已向省政府提交送審稿,省政府法制辦已著手具體的審查修改工作。據悉,整個審查修改過程中,除了征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外,還將通過網絡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廣泛傾聽民聲,深入了解民意。對于大量存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問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也將考慮到所有人的利益,適時出臺相關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