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五部委確定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五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1.6升及以下、油耗比現行標準低20%的汽柴油車、混合動力車按每輛一次性補貼三千元。
不能不感嘆于政策制定者對純電動車強烈的偏愛。這些年來,盡管傳統發動機在節能減排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混合動力汽車已經完全成熟并推廣了10年之久,氫燃料電池技術也在艱難研發,卻從未得到過任何補貼。“后宮佳麗三千人,三千寵愛在一身”,對于還根本沒有經過市場考驗,遠未達到商品化的純電動車貿然給予如此高額的補貼的確今非昔比,與時俱進。
電動車早在18世紀就誕生了。而將近200年來在市場上屢敗屢戰,就是因為至今在技術上未取得根本突破。雖然說近年來國際國內有了一些新的技術進展,但并沒在電池儲能低、壽命短、續航里程短、充電時間長、不安全、電池在生產和廢棄后有巨大污染等方面發生根本性變化。在全球電動車最成熟的也還在試運行過程中。至今在中國,尚未有一輛成熟的、接受過消費者和市場考驗、運行過一個商業周期的電動車問世。這種情況下貿然拿出每輛車高達6萬元的高額補貼,是否有些操之過急。
同時,如果國家希望借此鼓勵自主車企的創新,也可能會落空。因為目前國產的電動車能大批進入市場的車型還沒有,而在混合動力技術落后于豐田、本田的日產汽車,正在使出渾身解數積極籌劃進入中國市場推銷其電動車產品,我了解眾多國內企業和消費者強烈反對外國電動車成為該政策的最早和最大的受惠者。
此外,我建議有關部門,在補貼的6萬元中,希望拿出一定比例來設立一個基金,一旦在電動車的使用中出現電池安全等意外人身事故或者出現嚴重污染問題時,可以用這筆基金進行補償。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新規定里在末尾還是肯定了傳統動力節能減排方面的作用,給予了排量在1.6升及以下、綜合工況油耗比現行標準低20%左右的汽柴油車(含混合動力和雙燃料汽車)按每輛3000元標準一次性定額補貼。但這項政策中何為“現行標準”語焉不詳,執行勢必困難;一個補貼6萬,一個補貼3000元,但拿到6萬元的電動車節能減排作用是否能夠比得上補貼3000元的內燃機節能減排車和混合動力車,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