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據上街公安分局獲悉,上街大學新區校園內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無牌電動車及無牌無證機動車通行。
《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管委會、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關于在上街轄區高校內禁止無牌電動自行車通行的通知》11月15日出臺,主要面向位于上街大學新區的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閩江學院、福建工程學院等高校。
《通知》明確,高校內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無牌電動車及無牌無證機動車通行。上街警方還將與校方同步開展重點整治行動,包括:禁止無校園通行證的車輛進出校園;車輛在校園內限時速15公里,嚴禁在校園超速行駛和亂鳴喇叭;整治校園內亂停車行為;整改校園道路、交通設施、交通安全標識等。
上街公安分局局長林水霖介紹,警方還將嚴厲查處校園周邊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盜搶電動車、自行車以及違法倒賣二手車等。此外,上街警方還建立“保安護送崗”,指派專門民警和保安,在校園教學區與生活區之間的馬路上指揮交通、護送學生過街。考慮到上街不在“限摩限超電”區域,警方特別在校園外施劃了臨時停車位,供超標電動車停放。
據了解,福州大學在校園內開展超標電動車優惠換購活動,用達標電動車取代電摩,對于購車者,校方還會提供一定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