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
1、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研發,加快產業化推進
加快扎實穩步推進輕、中度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和傳統能源汽車技術升級;積極開展全混合動力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繼續跟進燃料電池汽車基礎技術研究。集中優勢、協調攻關,聯合承擔基礎和共性技術科技攻關項目、統一標準,建立公共試驗基地,共同促進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耦合裝置、動力傳動系統總成,以及有關基礎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開發。培育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骨干企業,形成完整的配套體系。
2、抓好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與運用
制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程運行規范,評價運行效果。重點支持并扎實推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產品產業化。充分利用國際科技資源,建立國際新能源汽車綜合示范區,開展測試評價和商業化運營模式研究,促進我國自主研發的新能源汽車走向世界。
3、實施汽車共性研究與應用工程重點開展汽車電子、高效內燃機、變速器、輕量化、安全、NVH(震動、噪音、舒適性)、動力系統匹配優化和控制等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與工程化應用;建立行業共享的汽車產品開發數據庫,全面提升我國汽車工業自主開發能力和整體技術水平。
4、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科研專項
堅持以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為“三縱”,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和電子控制技術為“三橫”的研發布局;重點突出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和電子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突破規模產業化關鍵技術,加快形成較為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
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科研專項包括:
傳統能源汽車節能減排技術。抓好傳統汽車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改造,注重電子信息技術、高新技術的應用。鼓勵節能環保型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注重發展節能高效的商用車,提高整車研制水平,加快實現關鍵零部件技術自主化。
新能源汽車技術。注重傳統能源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相結合,攻克共性技術和基礎技術,突破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關鍵技術,實現各項科研目標。
5、實施動力電池突破計劃基于制定動力電池研發、產業化發展路線圖,加強動力電池關鍵技術研發和攻關。重點突破動力電池一致性、成組匹配和電池管理技術,進一步提高性能和壽命,降低成本;實現動力電池關鍵材料自動化生產。同時,開展下一代新型動力電池材料、機理等基礎性研究,加強關鍵生產裝備的研制,開展電池回收技術研究。
6、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加強統籌協調,發揮行業優勢,采取多種形式的商業化合作模式,建立多種形式全國性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支持產業聯盟承擔國家科研攻關項目,聯合制定統一的國家標準,促進相關產業,特別是電動汽車有關基礎材料和基礎元器件的發展。
鼓勵有關企業聯合開發機電耦合系統裝置,包括聯合開發集機械能、電能驅動、回收與分配于一體的,高效低耗的機電耦合裝置;鼓勵有關企業聯合研發與制造電動汽車成組動力系統,電動汽車用系列電機,自動變速箱系列產品;鼓勵汽車行業有關組織聯合共建國家級電動汽車產品實驗室。
7、全面構建標準和測試體系制定并完善包括各類新能源汽車的最高車速、續駛里程、車輛自重、燃料消耗量、可靠性、安全性,以及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系列和充電站和充電接口等構成的標準體系,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國際標準化研究和制定工作,爭取在優勢產品和技術領域發揮主導作用;建立新能源汽車的評價規范和檢測能力,建設并改造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檢測機構。
8、完善燃料消耗量評價體系建立和實施“單車燃料消耗量限值+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評價制度,并作為我國節能減排總體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基于燃油消耗量的稅收獎懲政策,實施與汽車燃油消耗量掛鉤的財稅措施。通過汽車節能標準和財稅措施的結合,引導汽車生產企業和消費者參與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技術研發和消費。通過對單車和企業的同時考核,到2015年,使我國乘用車每百公里平均油耗下降到6.9L,較自2008年起實施的第二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下降20%。
9、注重政策引導,發揮市場機制制定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措施,抓緊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鼓勵汽車節能產品的生產和消費。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市場準入管理,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試驗規程,制定《示范推廣試點實施細則》,建立示范運行評價規范,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推進產業化進程。
10、建立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成立由國務院領導領銜,有關部委(工信部、科技部、財政部、發改委、公安部、環保部等)參加的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進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織研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長期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協調和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發展。
11、設立充分的專項資金支持設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切實加大財政投入,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多渠道融資,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該專項資金全部用于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共性技術、重大產業化技術攻關、標準制修訂和示范應用,支持共性技術測試平臺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
12、全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包括制定基于燃油消耗量的稅收獎懲政策;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購買和使用環節的稅費減免政策;新能源汽車銷售、租賃、保險、消費信貸、售后服務政策;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回收、報廢、循環利用政策;加快新能源設施建設、規劃、審批等方面的審批手續等。
13、協力建設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抓緊研究制定充電站及其基礎設施標準,研究具有商業可行性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和運營模式。制定電動汽車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支持跨行業合作建設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在主要大城市建設形成滿足電動車用充電系統配套設施,建立保障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示范運行基礎設施配套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