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是省內首個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管理的城市,昨天下午,備受關注的《惠州市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簡稱《辦法》)終于正式出臺:本月20日始,該市正式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路。
《辦法》規定,準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規定,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前后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助動功能的電動自行車。其整車質量不大于40公斤、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大于240W,最高設計時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輪胎胎面寬度不大于54毫米。
惠州市準予登記的區域范圍包括: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河南岸、水口等7個街道辦事處,轄區的常住和暫住居民購買擁有的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每人名下只限登記一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