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對于我市現有的數十萬輛電動自行車和它們的車主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日子。因為從這一天開始,我市將對電動自行車實行注冊登記,并核發號牌和行駛證。這意味著,廈門對這種褒貶不一的交通工具的管理,將正式向機動車看齊。
六區都有掛牌登記點
電動車很快有“身份證”了!列入《廈門市準予登記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以及《產品目錄》發布并生效前購買的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從3月1日起,可以申請注冊登記。
各區均設有掛牌登記地點:思明區(兩個點),湖里區(兩個點),集美區在杏林杏南路36號(原廈門高速交警支隊辦公樓),海滄區在海滄公安交警大隊(海滄區興港路1899號),同安區在同安公安交警大隊(同安區城東工業開發區洪塘路106號),翔安區在翔安公安交警大隊(翔安區新店鎮新蓮路269號)。申請人應到住所地(戶籍地或暫住地)所在區設置的登記地點辦理注冊登記。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各個點的掛牌登記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
根據分工,全市六個行政區的登記點,負責在用車辦理掛牌的檢測、登記,裝牌、照相、發證,可受理電動自行車的變更登記、補牌、補證工作。集美、海滄、同安、翔安交警大隊受理各商店“帶牌銷售”委托申請、審核,并負責商店每批次車輛的車牌、《行駛證》核發及收費、檔案接收。
交警部門表示,注冊登記時,車主應提交銷售發票等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島內限行區域擴大
“有車一族”要格外注意了:后天開始,島內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將進一步擴大。屆時,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規定的,交警部門“可以扣留電動自行車,并處以二百元罰款。”
據了解,從3月1日開始,思明區的湖濱西路-東渡路以東、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蓮坂轉盤)以西、廈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龍虎山路、文園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鷺江道,湖里區的長岸路(興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東、興湖路(長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橋)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橋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至長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和所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橋梁、隧道,將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目前島內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的劃定,是在2006年12月。而這一次,是島內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五年來的首次擴大。
無牌處罰有“緩沖期”
后天起,駕駛電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規定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并隨車攜帶行駛證。這一點,已被寫入了我市出臺的相關條例。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在3月1日與交警開始對無牌車進行處罰之間,將有一個“緩沖期”。交警表示,對于無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從6月1日起,將依法查糾并予以處罰;但在6月1日前,將采取以教育為主的方式,勸導當事人盡快前去辦理注冊登記。
屆時,交警將加大力度查處超標電動車違法上路、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和電動自行車在禁行區域上路行駛的行為,而違規者,將同樣受到“扣車、罰款二百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