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政府宣布本財年將為15種出口商品提供現金補貼。根據規定,從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出口商將按出口產品凈FOB價格得到相應的現金補貼。補貼比率與上一財年基本一致,但增加了2種商品,即PET塑料瓶和成品皮革,分別享受10%和7.5%的現金補貼。農產品出口(包括蔬菜和水果)補貼率為20%,皮革制品17.5%,手工紡織品5%,冷凍食物12.5%,骨粉15%,黃麻制品10%,自行車15%,輕工產品10%。(編輯:中國電動車網)
孟加拉國政府宣布本財年將為15種出口商品提供現金補貼。根據規定,從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出口商將按出口產品凈FOB價格得到相應的現金補貼。補貼比率與上一財年基本一致,但增加了2種商品,即PET塑料瓶和成品皮革,分別享受10%和7.5%的現金補貼。農產品出口(包括蔬菜和水果)補貼率為20%,皮革制品17.5%,手工紡織品5%,冷凍食物12.5%,骨粉15%,黃麻制品10%,自行車15%,輕工產品10%。(編輯:中國電動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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