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政策(2011.07.01起執行)
1、首次進貨30輛以上正價車送長安服務車1輛(不含特價車),交保證金2萬
元整,年銷售正價車滿300輛后公司退還保證金
2、首次進貨60輛以上正價車送長安服務車1輛(不含特價車),交保證金1.5
萬元整,年銷售正價車滿300輛后公司退還保證金
3、首次進貨100輛以上正價車送長安服務車1輛(不含特價車)或價值2.3萬
元電動車(不按公司統一形象裝修需交押金1萬元整,年銷售正價車滿300
輛退還押金),年銷售正價車超出500輛,返利1.5萬元整,年銷售正價車超
出1000輛,返利6萬元整。
4、享受促銷車10%,熊貓990元、金茉莉890元(不含電池)。
5、縣、市級代理由公司提供統一形象裝修,費用由公司審核承擔。
6、開業禮品促銷原則由公司統一提供物品支持,費用由廠商1:1共擔。
7、縣、市級開業期間由公司市場專員例行到場主持策劃指導銷售(市場專員工
資及車旅費用由公司承擔,商家提供吃住)。
8、享有以上政策經銷商必須按照公司統一籌劃,節假日促銷必須按照公司統一
方案,不得私自改變銷售方案,否則由商家自行承擔。
9、享有公司支持政策的縣、市級代理商必須按照公司統一裝修標準,不得在公
司專賣店存放同等產品,否則按合同執行。
特此函告
20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