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隨意在馬路上鳴笛、橫行、逆行、闖信號的行為給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隱患。中高考臨近,市南交警大隊香港西路中隊針對轄區內電動車、助力車違法行駛進行了集中整治。
6日,記者從市南交警部門獲悉,為了保證高考期間路面交通安全,從3日起,交警市南大隊香港西路中隊在香港路、東海路,對電動助力車、違法超標車的亂鳴笛、橫穿馬路、逆行、占用人行橫道、闖信號燈、隨意調頭等道路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僅3日上午一個小時的時間,就查出并現場處罰12起,查扣超標違法車3輛,批評教育22人次。
據交警市南大隊香港西路中隊指導員遲龍介紹,電動助力車原本屬于非機動車的管理范疇,但由于目前很多生產廠家生產的電動助力車速度越來越快,車身越來越重,嚴重超出了國家對非機動車輛所界定的標準,這種車一旦在路上違法行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遲警官還介紹,目前青島的助力車型共有電動自行車、汽油助力自行車兩種,根據國家標準分別有四項技術規范: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以最高車速騎行時干地制動距離應不大于4米,濕地制動距離應不大于15米;車輛總重應不大于40公斤;30分鐘內腳踏騎行距離應不少于7公里;而汽油助力自行車最高車輛行駛速度應不大于20公里/小時;汽缸工作容積應不大于30毫升;整車凈重應不大于40公斤;30分鐘內腳踏騎行距離應不少于7公里。“兩種車型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即被視為‘超標車’。”遲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