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目前市場上出現不少超速、超重的電動車,毫不知情的消費者在購買后卻陷入無法上牌的尷尬境地。一些經銷商代辦“套牌”、“假牌”,也使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
今年8月22日,王女士在某商店購買了一輛電動車,當她前往當地車管所上牌照時,卻被告知該車“套牌”,電動車被暫扣。原來,在王女士購買此輛電動車之前,銷售商曾經“借用”該輛電動車代替其他型號的電動車辦理過牌照。經過嘉定區消保委調解,銷售商同意退貨。據嘉定區消保委統計,今年5月至8月,涉及電動自行車投訴77件,其中不能上牌的投訴27件,而且有不斷增加的趨勢。
據了解,國家標準對電動自行車主要技術參數作了明確規定:設計時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大于40千克,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等。但商家為了迎合消費者追求速度的心理誤區,仍然違規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車。在陜西北路的一家車行里,銷售人員對記者表示,店里的電動車最高速度均可以達到4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大約50千克。這些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都是無法辦理牌照的。
為了銷售超標電動車,銷售商大多愿意為消費者提供代辦牌照的服務。“套牌”是銷售商經常使用的手段。他們用符合標準的電動車辦理牌照,再把牌照移花接木到不能上牌的車上。有的銷售商還制造假牌欺騙消費者,而消費者大多不知情。
昨天,記者從靜安區非機動車管理所了解到,上海蘭諾電動車有限公司(蘭諾牌)、黃巖大奔電動車有限公司(大奔牌)、上海美天車業有限公司(小靈童牌),因“套牌”和“假牌”等行為,被暫停上牌資格。
特別提醒
購前先查“上牌目錄”
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選擇正規渠道;要求商家開具正規發票或憑證,并檢查是否有保修卡和說明書等;要求商家作出可上牌的承諾,并簽訂協議或約定;消費者應拒絕商家為其辦理套牌。
市車管所已于去年9月將本市可上牌的約九百種電動自行車型號及圖片公布。今年,市自行車行業協會也在其網站上公布了“上牌目錄”。市民在買電動車前,可登錄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網站(www.shbicycle.com),或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網(www.shjtaq.com)查詢該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