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電池充不了電,按照保修期20個月的說法,明明可以更換,但商家卻以“從電池生產日期算”為借口,給消費者維權制造難題。
工商人員指出,無論什么商品,其保修期應當從商品售出之日算起,而不是商家自己所說“從電池生產之日算起”。
同時,工商人員在此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時,一定要注意多了解電動車常識,對于售后有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做到心中有數;要注意選商家,有一定經營規模、經營時間較長的商家,可以保證售后服務得到保障;同時,電動車三分品質七分服務,一定要注意詢問所選購品牌的電動車在本地是否有專門的維修服務部門,有多少維修點;最后要注意將發票、合格證、說明書、三包卡收齊,并妥善保管,商家口頭的承諾最好能形成書面合同,以備日后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