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消費者李某投訴,稱其在某摩托車城購買的電動三輪車質量有問題,且摩托車城的維修人員在維修時將電動三輪車車頭撞壞。
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在調查時,消費者李某沒能證明電動三輪車有質量問題。在對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中發現,消費者李某因個人人為原因將電動三輪車線路弄斷,并在不懂的情況下私自接了線路,致使經營者的維修人員在修理時三輪電動車自動倒行,使電動三輪車車頭撞壞,因此消費者個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另外還發現,摩托車城的維修人員技術不過硬,也是電動三輪車撞壞的原因,因此摩托車城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經調解經營者免費為消費者修復了電動三輪車車頭,雙方均表示滿意。
點評:國家三包規定中指出:商品在三包期內如出現由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經銷商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所以商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需要立即到正規的廠家維修部進行維修,不可私自拆卸。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