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浙江省政府批準,金華正式成為了浙江省地級市中首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城市。經過兩至三年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試點應用,金華將向集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于一體的示范城市邁進。
去年4月份,浙江省電力公司和金華市政府簽定了《關于共同推動電動汽車充電站設施系統建設合作框架協議》,積極開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同年9月份,金華八達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康迪車業有限公司、浙江天能電池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共同出資組建電動汽車電池更換運營服務公司,以“買車不買電池”的新型商業模式解決價格昂貴、續駛里程短、充電時間長、充電設施不完善、廢電池回收難等五大阻礙純電動汽車發展的難題。同年11月份,浙江省目前最大的電動汽車充(換)電站--東關電動汽車充電(電池更換)站建成投運,首批共20輛“金華制造”的純電動汽車正式投放市場。
據了解,這次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主要有居民家用純電動汽車試點、純電動公交車推廣試點、其他新能源汽車推廣租賃等三種模式。其中居民家用純電動汽車試點模式由汽車、電池生產企業和充(換)點設施建設單位,共同組建純電動汽車運營服務公司,建立汽車生產、銷售和電池生產、充電、配送、管理、維護及回收再生“一條龍”服務體系;純電動公交車推廣試點模式核心是“定線定車、站電結合”,在金華城區選擇1~2條客流比較密集的公交線路,配套建設電力專線,按照行車線路在沿途停靠站建設快速充電設施,滿足純電動公交車運行需要;其他新能源汽車推廣租賃模式由用戶向生產廠家租賃汽車,按照使用時間或行駛里程支付租賃費用并負責日常維護,運行、充電費用由用戶自行負責。
方案明確金華市先行試點的區域包括市區西至白龍橋、東至嶺下朱、南至蘇孟、北至羅店共300平方公里的范圍。試點區域以市區居民為主要對象,將純電動汽車作為上下班和半徑50公里以內的生活休閑代步工具,同時建設配套運營的電池充電和快捷更換設施,力爭到2012年底,推廣3000輛居民家用純電動汽車。同時,試點區域將推廣應用純電動公交車50輛,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廣混合動力汽車等其他新能源汽車。
充(換)點設施建設是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能否按時完成充電設施建設任務,直接影響金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方向,影響金華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點工作成效。按照運營商業模式要求,充(換)點設施由政府統一規劃,電力部門負責投資建設。
金華電業局將在浙江省電力公司領導下,合理安排建設計劃,不斷完善充電網絡,全面做好項目立項、設計、安裝和運營工作,加快電動汽車在金華的推廣應用。據了解,“十二五”期間,金華市計劃建成電動汽車集中充電站3座、充換站18座、電池配送站45座,公交車專用充電站9座,充電樁280個。其中,市區將建成電動汽車集中充電站1座、充換站3座、電池配送站14座,公交車專用充電站2座。目前,金華已建成充電站1座,建成充電樁9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