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V電池是超標的,那么48V20A的那種電池是不是合法的?”昨日,有讀者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據福州質監局的負責人介紹,目前福州允許上路的電動自行車只允許36V、48V兩種規格的電池。但是并未對安數進行限制。
據專家介紹,小電動車配置大電池,不夠安全。電池大小和安裝位置應該跟車輛相匹配。現在市面上有種48伏20安的碩大電池。該種電池確實可以跑得遠一些,但是卻犧牲了整車穩定性。專家認為不可取。
“福州推行的電動自行車簡易款,車身重量不得超過35公斤,一個碩大的電池安裝在坐墊下,每天顛簸,日積月累,如果車架不夠結實,很容易震斷車架。”專家介紹說,而且48伏20安的電池大多是配置豪華款(俗稱電摩)的大電機。如果配置240W的小電機,很容易因負荷過重而損壞。
綜合安全性,及車主們續航里程的需求,建議最多配備48V14A的電池。
“一般好一點的48V14A的電池就足夠支持跑45公里,金山到東街口來回2趟多。能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專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