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海口市召開城市道路交通協調聯席會議第五次會議。會上,海口市交警支隊公布了《貫徹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實施方案》,交警部門將設置相關標志標線,劃設非機動車行駛范圍引導線,同時將在12月1日前完成各種牌證的制作或購買工作。
據介紹,海口市交警支隊設施大隊將設置相關標志標線,劃設非機動車行駛范圍引導線。在2011年11月30日前確定“非機動車行駛范圍引導線”的式樣并向社會公布;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需要劃設引導線的路段的劃設工作及與之相關的道路交通標志牌的設置工作。
同時,第一車管所進行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和超標電動車的臨時通行標志、臨時通行證的監制。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和超標電動車的臨時通行標志、臨時通行證的式樣”的設計工作并報支隊核準;在2011年11月30日前制定“辦理電動車牌證注冊登記、變更、轉移、換領和補領、注銷等事項”的簡易規程、需提交材料和申請表格示范文本等內容并報支隊科技科,同時向社會公布;在2011年12月1日前完成各種牌證的制作或購買工作。在2011年12月15日前根據簡易規程及科技科開發的注冊登記系統完成對辦證員培訓工作。配合質監、工商等部門根據國家標準編制《海口市合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登記目錄》。(期限按照質監、工商等部門的要求)
此外,科技科負責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超標電動車臨時通行許可以及變更、轉移和注銷等事項的程序開發及維護。在2011年11月30日前根據第一車管所提供的簡易規程及相關材料完成“注冊登記管理系統”的開發并進行調試;在2011年12月1日前將注冊登記系統網路安裝到各個注冊登記點并確保達到可使用狀態。在2011年12月15日前向省交警總隊申請《辦法》實施后的處罰代碼并入支隊違法處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