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季度,天津市質監局重點跟蹤電動自行車、防偽產品、安全防范產品三類產品,共對159家企業生產的161批次產品進行了定期監督檢驗。檢驗結果:合格153批次,合格率為95.03%。其中,防偽產品、安全防范產品合格率為100%,電動自行車合格率為91.21%。
據了解,天津電動自行車產品以簡易款為主,生產企業基本是民營企業,發展歷史普遍不長,資本積累相對不足,從業者素質相對不高,導致企業積累速度相對緩慢,產業急需升級。大部分企業缺乏品牌意識和戰略意識,使電動車產業的生產處于價值鏈的最低點,限制了行業未來的發展空間。在天津電動自行車產業轉型過程中,大量專業人才流失,企業實力普遍不高,任何一家企業無法獨立承擔科研費用和技術創新風險,企業缺乏技術創新驅動力,再加上市場競爭激烈,仿冒成本低廉,造成整個產業仿冒現象突出,同時也打擊了行業的創新積極性。因此,電動車整車廠注重產品和技術研發的相對很少,新品開發局限于產品的外觀改善。
本季度抽查了91家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生產的91批次產品,合格83批次,合格率為91.21%。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最高車速、制動性能、整車重量、把立管靜負荷、欠壓過流保護、反射器等項目不合格。最高車速和制動性能不合格,在消費者路面騎行缺乏安全意識的情況下,會造成緊急情況無法有效制動,形成重大安全隱患。重量超標會造成電動車行駛時慣性增加,制動距離變長。把立管靜負荷項目不合格會造成把立管耐沖擊性能變差,使用中易變形,造成安全隱患。欠壓過流保護項目主要是對蓄電池和電機的保護,避免造成蓄電池過放電和電機發熱,影響其使用壽命。反射器項目不合格容易造成自行車在夜間騎行時,無法被明確辨認,存在交通事故隱患。
對此,天津市質監局除依法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罰外,同時責令企業限期整改,認真查找和分析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產品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