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太原市大規模進行城市道路改造,很多道路在向快速路發展,在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近期召開的城市交通專題詢問會上,多數人大代表提到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問題,如超速行駛、不按交通標識行駛等。
目前,規范國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主要是1999年制定出臺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去年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曾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予以規范,但相關條款因缺乏可操作性很快被叫停。
電動自行車迅猛發展中帶來的市場混亂、安全隱患等問題無法回避,這些問題如何破解,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電動自行車成交通大隱患
在太原市交警支隊公布的上半年交通事故發生情況中,涉及電動自行車事故162起,21人死亡,175人受傷。目前,電動自行車死亡事故趨于上升勢頭,比上年度上升了90.91%,電動車成為交通隱患的頭號弊病。究其主要原因,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無視法律法規,隨意行駛導致的。
10月25日早晨7時3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記者在建設路朝陽街口發現,違章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不計其數。東西方向亮起了紅燈,自行車、行人都已站在安全島內等候。“吱……”一聲急剎車,嚇壞了正在等候的所有人。一個中年男子騎著寬大的踏板電動車,不顧紅燈由西向南拐上機動車道,一輛剛剛駛出停車線的私家車趕緊急剎車,騎車男子則頭也不回地繼續疾馳。
在機動車停車后,停在安全島內的數輛電動車見縫插針,搶道一路向南加速,一時間交通混亂,向南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都被攔在了馬路中間,司機們都是干著急沒辦法。
沿建設路向北,在五龍口十字路口處記者看到,每當一個綠燈放行,很多騎電動車的人會加速通過路口,不少車輛通過路口后就直接上了快車道,在機動車中穿行。
規定猶如“紙上談兵”
目前,規范中國電動自行車行業生產的技術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制定于1999年。現行標準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限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0公里,重量不超過40公斤。業界稱其為“20/40標準”。但是,這樣的規定卻猶如“紙上談兵”。
10月26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走進位于體育路某品牌電動車專賣店,向銷售人員咨詢了幾款電動車。“我們這兒的電動車,普通的都在40邁左右,帶人的話一般在35邁。想再快點還有50邁、60邁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電動車出廠時,車上都有一根限速線,限制時速20公里。但是,9成以上的顧客會要求剪掉限速線。
“買電動車不就圖個快嗎?要是只能跑20邁,還不如騎自行車呢。”正在店里挑選電動車的李先生說,他的要求就是要快。
去年,備受社會關注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出臺。其中,將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作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但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涉及電動自行車的相關條款隨后被國務院叫停。因為按照此項規定,上路的電動車幾乎都將納入機動車道上,那么太原市至少95%以上的電動自行車需要重新上牌,駕駛人得考駕照,還需要買保險,這是一項相當繁瑣的工作。
“新國標”即將出爐
電動車以節能、環保的特點響應國家產業政策,再加上它價格低廉,一直被普通工薪階層所青睞。據山西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秘書長張曉南介紹,中國電動自行車產業已經連續保持了十多年的高速增長,特別是近兩年來,電動車數量呈爆炸式增長,目前全國電動車保有量約為1.4億,太原市有60萬輛左右。這一數據,充分說明了電動自行車在消費者中的需求。
電動車發展速度快,但相應的管理政策卻較為滯后,所以電動車市場比較混亂,出現大量的拼裝車,超標車,交通秩序也受到了嚴重影響,同時安全系數也在降低。
張曉南告訴記者,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電動車“新國標”有望面世。在即將出臺的電動車新國標報批稿中,將電動車劃分為智動型、助動型、電動型三種,由4個強制項增加到38個強制項。時速限制在26公里,按照以上分類,不加電池,整車分別不得超過40kg、50kg、55kg。根據規定,出廠整車時速超過26公里后,將自動斷電且不能改裝。同時,電動車在行駛中,一旦超過交管部門規定的上路時速15公里,將會發出報警聲。“這次新國標如果能真正得到實施,將可以控制電動車的混亂現象,減少電動車出事率。”張曉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