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90年代,固原街頭有種從事非法營運的三輪車,由于安全性能低被取締。但是,今年,特別是近幾個月來,一些細心的市民發現,市區街頭又出現了這樣的車輛,這些無牌無證的電動三輪車穿梭在鬧市區進行非法營運活動。
記者走訪了解到,從事非法營運的電動三輪車在市區出現已有半年時間,目前有70輛左右。由于是非機動車,無需上牌,駕駛人也無需考取任何證照就直接上路了。這些無牌無證車輛穿梭在醫院、市場、居民小區等地,每次拉客收費3元至4元不等。據交警部門反映,這些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多無駕駛經驗,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他們駕駛車輛在文化路等鬧市街區隨意調頭、轉彎、停車,不僅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影響出租車市場運營。據統計,近幾個月來,由于電動三輪車不按規定行駛而造成刮擦等交通事故達80余起。對此,市交警和運管部門的監管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交警部門只能依據《交通安全法》對這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和處以20元罰款;運管部門尚無對其非法營運活動進行處罰的法律依據,只能進行勸導、引導,收效甚微。
據了解,從事電動三輪車營運的大多是下崗工人、低收入等群眾,其中肢體殘疾的駕駛員占一半。工作人員在勸導、執法過程中也遇到“情法難兩全”的尷尬局面。
交警、運管部門建議:希望政府制訂出臺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辦法,聯合運管、交通、工商、殘聯等相關部門,對電動三輪車從事非法營運進行管理。希望市民出行不要乘坐這些安全系數低的電動三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