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表示,該車屬于機動車范疇,但因沒有“準生證”無法上牌,上路屬于違法行為。
【現場目擊】看著萌開著猛,四輪電動車闖紅燈險惹禍
“我還當誰家小孩兒把玩具車開上路了呢!”鄭州市民陳女士說,最近街頭常見的一種四輪電動車吸引了她,就像個迷你汽車。被其靚麗外形吸引的同時,也引發對安全的擔憂,“4日上班路上,我親眼目睹一起四輪車搶道和小轎車發生碰撞。”
昨天上午,記者走上鄭州街頭,尋找陳女士所說的四輪車,沿經三路農業路自北向南行走約20分鐘,就有兩個“目標”出現。其中一輛黑白相間的四輪電動車出現在機動車道,以40公里左右時速行駛,尾部車牌位置掛著一個藍色“電動車”字樣的牌子。在經三路紅專路口,該車停在機動車右轉道等直行紅燈,在后方一輛右轉出租車鳴笛催促下,索性闖紅燈通過,險些與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擦碰。
【商家宣傳】“不用上牌無需駕照”;網上有售能包郵
11時,鄭州市經八路任寨北街路口,又一輛正停車的四輪電動車進入記者視線,20歲左右的女駕駛員將車橫插在兩個停車位之間。與車主攀談得知,她是附近一家服裝店主,該車1個月前以2萬多元價格購買,本打算給家中老人買菜接孩子用,后來因其停車方便、不怕貼罰單等“便利”,拿來自己開。
按車主提供的地址,記者來到這輛四輪電動車的“總部”——鄭州市黃河食品城電動車市場。剛進門就看到某品牌店門前的展示車。介紹顯示,該車價格2.98萬元,一次充電能跑140公里,時速可達47公里,整車重量500多公斤。車身上半部是玻璃材質,下半部是工程塑料,車內方向盤、進退擋、“油門”、腳手剎、安全帶、近遠光燈……一應俱全。
“不用上牌,無需駕照。”見記者感興趣,銷售人員上前介紹,該車產自洛陽,自去年9月在鄭州售賣,問及該車銷售情況,店員顯得很自信,“你上街瞅瞅就知道了”。
記者還見到其他品牌四輪電動車在售賣,價格在1.2萬元至5萬元不等,賣家同樣以“無牌無照”為噱頭,“今年就賣20多輛了。”一賣家稱,開這個上路絕對“安全”。
檢索發現,這種四輪電動車還在網上包郵銷售。“購車須知”明示,該車屬于低速“觀光代步車”,目前國家對該車型沒有統一管理規定,但因當前環境問題,政府對該車“默許”,不需要上牌。
記者近日在周口市區黃河路與五一路交叉口附近找到一家銷售電動代步車的商店。記者注意到,車內儀表盤上顯示最高時速為120公里,“車上有限速裝置,最多只能跑到60公里每小時。”一名工作人員說。記者問限速器拆掉后能跑多快,對方回答每小時100公里左右。“但是我們不負責拆除。”他補充說。
這種四輪電動車上路到底有沒有問題?記者求證交警部門。金水路一位執勤民警說,近期每次上崗都能碰到10多輛這種車,大多走機動車道,但因對其定性模糊,并沒有采取相關處置。
省交警總隊民警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車時速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大于40公斤,就屬機動車范疇,而這種四輪電動車遠超這一標準。“按道路安全法規定,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懸掛號牌。駕駛這種無牌、無證四輪車上路,屬違法行為。”
“所謂‘不用上牌’是商家誤導宣傳,其實是不能上牌。”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民警表示,車管所為車輛上牌依據的是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的公告》,只有納入該《公告》目錄的車輛才能上牌,而當前有關部門沒有出臺此類四輪電動車的技術和安全標準,該車型沒有進入《公告》,由商家各立標準自行生產。
“上牌的機動車才能納入監管”,該民警指出,不能上牌就無法參保,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將無法理賠,自擔責任,此外,未經培訓就上路的駕駛員安全意識薄弱,容易引發亂停放、載客運輸、肇事逃逸等問題。
記者查詢發現,此類四輪電動車屬于“低速電動汽車”(指時速低于70公里的簡易四輪純電動汽車,其外形、結構、性能與燃油汽車類似)。當前,國內汽車業界對于是否發展低速電動汽車一直存在爭議。現實中,各地對此車的態度也不同。資料顯示,2012年5月15日,北京正式認定電驅動或燃油驅動的四輪老年代步車為“機動車”,完全依照機動車方式進行管理,這也意味著,凡再駕駛“代步車”,就要先取得駕照。
山東省在5個試點城市,對低速電動車給予上牌政策支持。我省洛陽市也于今年3月1日起,以上特殊牌照的方式,對四輪電動車進行規范管理,限制該類車行駛的路線和范圍,并要求駕駛人取得C3駕照。而在更多省市,此類四輪電動車仍處于非法上路的尷尬境地。
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張天任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國家應盡快制定低速電動汽車標準,讓市場需要的小型電動車盡快獲得“準生證”,對其實施專類管理、放寬準入、允許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