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中山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辦法》出臺,辦法稱從今年4月1日起,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繼續上路行駛的將被處罰。目前距離正式實施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不到半個月,仍沒有一輛超標電動車上牌。交警部門表示,《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若4月1日前還未出臺,執法將面臨無法可依的窘境。
據悉,中山目前有電動自行車約60萬輛,“禁電”將對至少60萬中山人造成影響,約占中山市總人口的1/5。對于電動車,市民們普遍表示時速標準定得過低,記者走訪發現,市面上所售的電動車基本上都是超標電動車,即使是一些符合標準的電動車,在剪斷一根限速線后,速度也將提升50%以上。
電動車車主:管理電動車 宜疏不宜堵
禁止超標電動車的腳步越行越近,對于普遍使用電動車的市民來說,無疑是一件很糾結的事。“如果禁了電動車,真不知道以后出行怎么辦。”20多歲的市民阿浩向記者吐槽。
1年前,阿浩買了一輛電動車讓妻子方便上下班。“從中山
電動車協會
20公里時速不科學
什么叫超標電動自行車?目前還存在爭議。中山市自行車電動車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把最高車速超過20km/h的電動自行車就劃為超標電動自行車,這不科學。
“這個速度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制定的數據,按現在的出行需求,每小時20公里的速度肯定不能滿足需求。從電動自行車生產的技術來看,無論是整車的安全、質量等方面,都遠遠超過每小時20公里的標準。”其稱,“現在針對電動自行車新的國家標準還沒有出臺,如果新的標準出臺,現有的標準可能會有很大的改變。”該負責人表示,目前自行車電動車協會和生產商家都很著急,也在期盼新的國標盡快出臺。
事實上,目前所使用的國標《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制定于1999年,其行業標準已沿用15年,其間多項內容已無法跟上新形勢新變化。2009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曾發布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其中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引起廣泛熱議。不過,隨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通告稱:“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現狀:
過渡期一年
無車主登記
按照相關規定,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為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使用期限,從今年4月1日起,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允許上路,并將登記上牌,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再上路行駛。然而時過一年,記者卻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中山市并沒有超標電動車車主進行登記。
中山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省政府和中山市政府已經出臺了針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辦法,但是中山市交警部門并沒有收到上級部門下發的《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因此,對于準備上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否在準予產品目錄里面,質量和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也無從查起。
據交警部門透露,今年4月1日起,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繼續上路行駛的,依法處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有其他交通違法的,根據相關處罰標準處罰。
交警:電動車上牌路權需重新劃定
如果電動車也上牌,會不會更好管理呢?中山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跟汽車登記上牌一樣,開發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系統,也不需要多長時間,交警部門也對相關系統在前期已經有了準備。”
該負責人稱,對于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果按照機動車來管理,那么電動自行車也應該要劃分專門的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如果在道路上與汽車使用一條道路,一旦汽車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車主無疑將會受到嚴重的傷害。”其稱,關于路權的問題也要重新規定和劃分。
窘境:大限將至仍無法可依
“現在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正在緊張的制定中,制定之后還要對相關的企業和產品進行公示,公示通過之后,交警部門就可以對列入產品目錄里面的電動自行車開發出一套上牌登記系統,進行上牌登記和注冊,隨后才是交警部門針對路面的情況,對電動自行車是否達到相關規定,進行執法。”相關負責人介紹稱,不過,現在這一目錄具體什么時候出臺還是未知,“現在不僅是中山沒有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全省其他地區都是同樣的情況。”
據悉,現在各地市質監、工商、交警等部門都在等省政府出臺《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沒有具體的目錄為標準,所有相關執法部門都無法開展工作。
中山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4月1日,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大限即將來臨,執法部門沒有相關政策依據,將面臨無法可依的窘境,并且這種窘境不僅中山存在,廣東省其他地市同樣存在。如果《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4月1日前還沒出臺,那么執法也只能延遲。(記者潘斌 秦松)
四路到新中醫院,騎電動車只要半個小時,如果坐公交車光在車上就要四五十分鐘了,還要耗上等車的時間,實在是太不方便了。”阿浩稱,為了免卻堵車的煩惱和更好掌控出行時間,他選擇了電動車出行這一方法。
“現在的符合國標的電動車要求時速在20公里以下,這個速度太慢了,根本就不適合現在的生活節奏。”阿浩稱,目前城區有不少地段都修建了綠道,可以對騎電動車出行的市民進行更多教育,將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電動車引導到非機動車道上來。“對于電動車的管理,宜疏不宜堵。關鍵還是要對市民的文明出行積極引導,安全出行意識的培養更加重要。”其稱。
小車車主:電動車出沒無常險象環生
與電動車主的說法不同,小車車主們對電動車有不少顧慮。“我經常在正常行駛途中發現電動車忽然出現在眼前,有突然從路邊拐過來的,有闖紅燈的,而且與摩托車不一樣的是,電動車的出現無聲無息,有時候都反應不過來。”小車車主江先生稱。
事實上,對阿浩反映的限速過低的問題,江先生表示可以理解。“速度確實是低了一些,只相當于走路速度的4倍左右。”其稱,不過,時速的設計上需符合電動車自身的性能,“現在有些電動車的時速也達到了50~60公里,與摩托車的時速相近,但是電動車與摩托車的性能相比,相差又太遠。比如,電動車的制動功能就不及摩托車,一旦發生事故都來不及制動。”
與限速相比,他覺得更需要做的是加強電動車的監管。“摩托車上牌后可以進行處罰,如果將電動車納入與摩托車類似的管理,可能會好很多。”其稱,另外,還需注意對電動車主交通意識的培養。
記者了解到,目前中山全市共有電動自行車約60萬輛,這意味著每5個新老中山人就有1輛電動自行車。這一數字比40多萬輛的汽車保有量及30多萬輛的摩托車保有量均高出不少。
市場走訪:剪斷限速線 時速提50%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允許上路,而該標準要求電動車最高(設計)時速不大于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如此嚴格的條件,也成為市民吐槽最多的地方。那么目前市面上到底有多少電動車達標呢?記者調查發現,市面上所售的電動車基本上都不達標。
在城區的蓮塘路附近,數家電動車行沿街展開,記者走訪時,發現這里門可羅雀。一家電動車行的老板娘告訴記者,目前“禁電”的政策仍不明確,建議記者晚些時候再買。“我們賣的電動車有超標的和沒超標的兩種,不過,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這些沒超標的電動車時速在20公里左右,一旦把下面的限速線剪掉了,時速就能達到30公里以上。”其稱。
據介紹,目前市面上有兩種類型的電動車,其中一種類似于摩托車,在車頭處有很大塊的塑料殼。這類電動車都是以鉛酸電池為動力來源,時速最高可達60公里,一般的時速也能達到40公里左右。另外還有一種類似于自行車的電動車,這種電動車使用的是鋰電池,在設計上符合國標,然而卻因速度太慢,購買該類型車的市民也會要求師傅剪掉限速線,速度也就提高了50%以上,也就不符合國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