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今(29)日下發了《關于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時限的緊急通知》, 將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截止時間由原來的2014年4月30日延長至2014年12月31日。
據了解,不符合技術參數要求的電動車均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由于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大、涉及人員多、情況較為復雜,經研究并報四川省省政府法制辦同意,省廳交管局決定將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時間延長至2014年12月31日。
據悉,辦理該項業務的要求為:對于已購置的電動自行車,凡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須到各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綠底白字白邊線號牌;對于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須在規定期限內到各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白底紅字紅邊線號牌。
瀘州地區電動自行車車主,目前在車管二、四分所(地址分別是江陽區憲橋、納溪區安富橋)及各縣交警大隊車管所均能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核發號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