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對違法銷售超標電動車行為集中開展專項治理
針對目前市場上出現的“兩輪貨車”等超標電動車問題,市工商局決定從5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開展對違法銷售超標電動車行為專項治理。重點治理對象:一是違法銷售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客貨汽車除外)的行為;二是違法銷售超標具有貨運功能的“兩輪貨車”的行為;三是違法銷售擅自改裝的電動車、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的行為。治理措施主要有三項:一是進一步建立銷售車輛商戶臺賬;二是對違法銷售行為實施全面檢查。一經發現,需詳細記錄車輛類型、品牌和生產廠家,立即責令商戶停止違法銷售行為。對繼續銷售的嚴厲查處;三是市局、分局成立兩級專項治理工作督查組,檢查治理情況,推動工作落實。在市、區系統范圍內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