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攀升,成為新的“馬路殺手”。5月30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制定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規定,擬對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
5月30日上午,記者在鄭州街頭發現,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現象比較突出,經常在機動車道里疾行,闖紅燈、超速、逆行屢見不鮮。
讓人感到尷尬的是,面對交警的教育,大部分違章者并不領情。“被攔下后,車主都會以各種理由為違章行為辯護,作為交警,在批評教育處罰后只得放行,更有甚者,面對交警示意停車的手勢毫不理會,直接騎車闖過去。”對于如何治理電動自行車違章,不少執勤交警表示力不從心,執法成本太高。
不僅鄭州如此,全省各地電動自行車已成為交通治理的難點問題。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供的數據:我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至少1000萬輛,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起數和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每年呈上升趨勢。
長葛市交警大隊事故科科長李金城認為,目前電動自行車管理有“三難”:源頭管理難,許多電動自行車廠商鉆法律的空子,生產大量超標準的電動車,造成了電動自行車行駛時的安全隱患;中間環節查處難,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一般由機動車承擔較多的事故責任;遵守交通法規難,電動自行車常爭道搶行、超速行駛、隨意轉彎變道等,易造成交通事故。
今年省兩會上,多名人大代表聯名提出了關于“制定《河南省電動車管理條例》的議案”,希望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法治軌道,實行“上牌”管理,同時從法律上明確從生產、銷售到使用各階段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加大力度嚴格管理,各司其職。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結合全國部分省、市經驗,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我省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管理、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路面管理等進行規范,并擬對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因電動自行車涉及群眾利益,涉及管理部門眾多,該辦法仍在討論和修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