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低速四輪電動車,或駕駛無號牌該類車輛,將被依法查處。日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關于在城市區開展兩輪三輪摩托車及低速四輪電動車綜合治理的通告》,將對該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違法營運行為以及非法生產、拼裝、改裝、銷售加大查處力度。
此次綜合治理的主要對象是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低速四輪電動車。主要禁止的行為有:嚴禁該類車輛在洛陽城市區從事客貨運經營;嚴禁上述車輛無號牌上路行駛;嚴禁上述車輛闖信號、不按規定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禁企業或個體商戶違法生產、拼裝、改裝、銷售上述車輛。另外,駕駛該類車輛必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E、D、C3等相應的駕駛資格證。
市公安、交通、質監、工商等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該類車輛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