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法治在線7月26日訊 另外,漳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8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將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集中查處加裝、改裝動力裝置,違反規定載人、不按交通信號通行、在機動車道行駛、逆行、無牌無證、酒后駕駛、不戴頭盔等行為。
【記者調查】
市民對新規有不少疑問
“據說8月1日起,黃牌車上路不管有沒有違章,都要罰款?”這些天,海都記者街頭采訪市民時,這個問題被追問了無數次,市民擔心新規施行后,黃牌車過渡會提前到期。
“我家孩子才14歲,但他之前天天騎電動車上學。”市民劉先生說,聽說新規要求年滿16周歲才能騎電動車,他擔心孩子以后就不能騎車上學了。不少家長也跟劉先生有一樣的擔心。
記者走訪發現,市民對即將施行的全省非機動車管理新規有不少疑惑,大家關心的問題包括:黃牌車的過渡期限,綠牌車能不能載人,各種交通違章怎么罰款等。
在漳州本地論壇里,這一即將施行的新規也漸成話題。
超標電動車
能不能上路?
已登記上牌的黃牌車可以上路
去年8月起,漳州市區超標電動車全面停止掛牌。“超標電動車沒登記上牌的,不能上路行駛。”
民警介紹,合標電動車及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應當經登記掛牌,才能上路行駛。而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超標電動車,經登記掛臨時牌照(即黃牌車),才能上路行駛。
新規實施以后,省內生產、銷售的合標電動車及其他非機動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未列入產品目錄的不能登記上牌,也意味著不能上路行駛。
哪些違章行為
要開罰單?
8種情形要罰50元
去年至今,漳州交警支隊已針對電動車,特別是黃牌車交通違章,開展多次專項整治。新規實施以后,綠牌車如違章,也將面臨處罰。
《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將責令改正,處50元罰款:1.應當登記但未登記的;2.未懸掛或者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3.故意遮擋、污損非機動車號牌的;4.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5.使用其他非機動車的號牌、行駛證的;6.加裝、改裝動力裝置的;7.改變外形或者已登記的技術數據的;8.違反規定載人的。
【交警解答】
黃牌車違章怎么處罰?
過渡期期間違章一次罰100元
民警介紹:“黃牌車可以上路行駛,如果違法行駛,也要面臨處罰。”
漳州市區的黃牌車,過渡期是2年,即最遲到明年7月31日前,所有黃牌車將被強制報廢,不得再上路行駛。民警說,目前,漳州市暫未有調整這一過渡期的計劃。因此,黃牌車限行期現在只剩1年時間。
《辦法》明確規定,黃牌車在過渡期內,違反各設區市管理規定,處100元罰款;過渡期后,繼續上路行駛的,要罰200元。
哪些行為違反各設區市管理規定?主要是無牌、無證、不戴頭盔、不按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等顯見性違法行為。
電動車能不能載人?
自行車、電動車后座可載1名12周歲以下孩子
非機動車能不能載人,再次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此前,本報曾報道過,綠牌車原則上不準載人;黃牌車最多可乘2人,但都要戴頭盔。
新規實施以后,黃牌車載人要求沒有變化,但綠牌車載人有新的調整。《辦法》明確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后座,僅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中小學生能不能騎電動車?
未滿16周歲不允許,違者將被抄告學校
《辦法》規定,年滿12周歲,才能騎自行車;年滿16周歲,才能騎電動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能載人。
民警說,《辦法》對中小學生騎自行車、電動車行為作出明確規定,這為處理相關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據,監護人將負相應責任。
今年,漳州市針對中小學生騎電動車行為,已建立抄告制度。交警部門將違法騎車的“問題”學生,抄送給各地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通知違法學生所在學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告知家長,責成檢討。
據介紹,一學期之內,學生如果累計有2次交通違法行為,家長必須作出書面保證;累計3次以上,學校或交警部門將利用暑假,對學生進行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