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徐志強
《欽州市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近日發布。通告稱,欽州市將于8 月1日起開展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工作。
市區電動車下月將上牌
通告明確表示,欽州市區范圍內,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三輪電動車或兩輪燃油助力自行車,不納入登記范圍,仍按現行法律法規予以查禁和取締。為方便市民盡快辦理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從2014年8月1日起,在市區設立12個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集中注冊登記站,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集中注冊登記。
通告發布之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車輛所有人應當在集中注冊登記期屆滿前申請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本通告發布后新購置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車輛注冊登記。
超標車只有四年臨時牌
據了解,通告所稱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動動能的特種自行車;所稱機動輪椅車,指下肢殘疾人員專用的機動輪椅車。
據通告稱,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給予發放正式號牌和行駛證;不符合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給予發放臨時號牌和行駛證。取得臨時號牌和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使用年限為4年。
今后《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修訂后,符合新修訂的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更換正式號牌和行駛證;不符合新修訂的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駛;但已取得臨時號牌和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規定的年限內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