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提上立法日程”的聲音就沒有斷過,2008年起“鄭州市電動車上牌管理”的消息也不時傳出,《鄭州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已經納入2015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正式項目。
一位“執拗”的交警
對于鄭州小電電,鄭州知名交警楊華民可算操碎了心。
長期以來,他跟個碎嘴老太婆似的,得空就在個人微博上嘮叨幾句,而他個人發布的有關電動車的微博,就有400多條。
7月28日下午1點35分,楊華民以微博“有圖有真相”發布了其當天遇到的各種違規小電電案例。
他對經過自己崗上闖紅燈、行駛機動車道的小電電車主一律罰款,且口頭批評了一名殘疾小伙子。之后,楊華民又得空轉了個事故視頻,一輛闖紅燈小電電與一輛正常行駛小轎車相撞,小電電所載3人被撞飛。對此,老楊苦口婆心地勸:把交通事故視頻讓受傷者看、讓闖紅燈者看,反復看!不闖了,放行!還闖,每天看視頻45分鐘,看一星期……
這位“執拗”的交警,為啥這么跟小電電過不去?
在他看來, 鄭州小電電數量龐大,目前沒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細化管理,是其產生大量違法行為的主要原因,而當前只靠一線交警路面執法,有很大難度。
楊華民認為,要治理小電電,應先從源頭下手,河南省內企業禁止生產超標小電電,河南商業禁止銷售超標小電電。其次,對現有小電電上牌管理,納入監管,對現有超標小電電也應準予上牌,但以制定一定過渡期的形式,逐漸淘汰。再次,管理辦法中還應對小電電的停放、充電等進行規定,防止亂停亂放,當然還包括制定詳細的交通違法處罰辦法。
楊華民還有一重身份,那就是河南省人大代表。2014年河南省人代會上,楊華民提交《電動車管理辦法》議案;今年省人代會上,楊華民再次對此進行呼吁。
一項沒間斷的行動
據悉,鄭州查處小電電的行動幾乎天天有,可為啥就是治不住違法的小電電呢?
去年11月,鄭州交警部門在全市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百日行動”。行動期間,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頂格處罰50元并予以曝光。今年僅7月份,鄭州市交巡警支隊各大隊就開展了多次整治行動。
一名一線民警坦言,鄭州對于小電電并非放任不管,雖然尚未出臺具體管理辦法,但是明令禁止上高架、禁止逆行等,都作為日常工作去做了。但是,僅靠人力來管,無法借助科技輔助手段,也給治理帶來了一定難度,有時還會遭遇取證難等執法難點。
鄭州市交巡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分析,治理違規小電電,已成為鄭州交警部門一項日常化、常態化的工作。目前采用的整治措施有:發現即罰款、上橋口設交通協管員勸導、通過媒體加大宣傳、安裝電子眼等,開展了多起實地整治行動,并邀請媒體廣泛宣傳。
不過,有熱心市民稱,對違規小電電處罰20元的現行標準起不到震懾作用,建議立法支持加大罰金,或與駕駛員個人信用掛鉤,或常設網絡曝光臺。
一則讓人期待的辦法
對電動車要立法管理,鄭州喊了很多年。但是消息頻頻傳出,并未見動真格的。
據悉,自2006年起,“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提上立法日程”的消息就不斷傳出。從2008年起,鄭州市就開始醞釀統一管理小電電。
2008年11月,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鄭州市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內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得上路行駛”。
2009年4月,鄭州市政府法制局召開座談會,就《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2014年12月,鄭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傳出消息,鄭州市公安局與鄭州市政府法制辦聯合草擬了《鄭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案)》,并報請鄭州市人大常委會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研究通過。該草案明確規范了電動自行車的生產管理、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路面管理、載人規定和強制保險等方面的內容。
今年6月,又有關于電動車管理的消息傳出,《鄭州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已納入2015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
按照立法程序,鄭州市法制辦對前期組織鄭州市公安局申報提交的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審查,廣泛征求意見。目前,該議案辦理處于開展立法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階段。
“政府確實想管,但電動車牽涉面太廣了,既要人性化管理,又要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網友聲音
路權分配須考慮均衡
@躍出海面:電動車搶道,有相當一部分原因是非機動車道被占。去鄭州的時候,看見文化路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都有護欄隔離,值得推廣。
@更專業點:像鄭州這樣的平原城市,非機動車出行占總出行量的50%以上,在路權分配上,公共交通應放在首位,其次為電動車、自行車,最后才是小汽車。
@Joey的小窩:應該出臺新法律,電動車上高架、快車道負全責,賠償機動車駕駛員精神損失費。
@寶寶-C:一方面要譴責違法者,另一方面要問在道路規劃的時候是否考慮得全面到位?
@騰云駕霧的楊二嫂:在鄭州上班,討厭騎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柏木能成林: 說實話,鄭州的電動車確實需要管管了。建議給電動車免費上牌,依法嚴格治理違法行駛的非機動車。
@:流沙:建議購買電動車時實名上牌,納入電子眼監管;與機動車出事故依法懲處,別一棒子打到機動車頭上,不能讓騎電動車的有僥幸心理。
來源:東方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