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說,為了寫這封信,他在孫子的幫助下查閱了很多相關的信息,寫了整整一個禮拜,就是想告訴政府,老人需要電動車。
老年人坐公交車免費,挺好的事。我們為什么還要買老年車呢?顯然,免票不是萬能的。老年人平衡能力較差,放棄了兩輪。再說,兩輪不能帶成年人,帶孩子也有年齡限制。而更多的情況是“三人行”。老人助力車也是為了不負重,公交解決不了老人點對點的負重問題。實際生活中,老人車里的物品往往要重于年輕人汽車里的物品。相對老年車來說,年輕人的汽車才是代步車!老人單純代步的情況他就專坐公交了。所以老年車應為老年生活用車。
老人離不開車。因為體力和身體狀況,對車更依賴。從五六十年代自制小推車到后來的人力小三輪及七八十年代交管部門制定生產的“宏業”、“輕騎”老年車,直至新世紀以來出現的半棚、全棚三輪車,近幾年出現了四輪的。交警執法中也常說“三輪車的穩定性不好”。可老人換了四輪車為什么又要查禁呢?年輕人在不足三十年中能從無到有買汽車,老人換了個車改善出行條件怎么就不行了呢?難道只有用以前的三輪經風雨才是對老年人的關懷?
交警查處車輛時常說:“你這是機動車”。是啊,不是人力車,不是畜力車,無論是機油還是電機驅動,都是機動車。但歸交警查處的應是屬機動車管理的機動車。大多數老年車并不屬于機動車管理范疇。我所了解的機動車管理的速度下限是:時速60KM/h這就是機動車進《目錄》的門開。換句話說,就是時速不足60公里不屬于機動車。
依據如下:
1. 在討論中國家用轎車什么樣時應做過宣傳。
2. 2013.12.20央視《今日說法》欄目中,坐客嘉賓明確申明:老年車未進“目錄”,不屬于機動車。
3. 2014年純電動汽車進入了“目錄”。單門檻是80KM/h。顯然是因為冬季電池反應慢及充電錢的時速不能低于60KM/h。
4. 市政、城管、環衛等管理運輸車輛,其車身尺寸、機器功率都大于老年車,但只有車身標識和自編序號,并不懸掛機動車號牌,也證明了不屬于機動車的說法。
上述是本人耳聞目睹,相信不會是謠傳,只是拿不出支持文本。查處固然有執法說辭,但不能不正視《目錄》之外確實存在大量生產由許可、技術有標準的合格車輛。它們是機動車,但不屬于機動車管理。并不是非法車輛,有存在的合理性。對用戶來說是:法無禁止即可為。
法規之間不銜接,不應責怪群眾,完善法規才是正道。相關法規及實施細節尚未出臺,參照執行就不能強求。只要規矩行車,遵守燈光信號服從指揮,就應放行而不是查糾。就是頒布了實施細則,對在用車也要做好合乎情理的善后,才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下也不要時不時的上路嚇唬老人們,不是老人不守法,而是執法有偏差。
關于駕照之事就不要強求老人們了。近70歲的老人不會為了這種車花四五千元學駕照,用不了三年兩年,還要每年審檢,過了70歲的根本就是去了辦照資格。再說了,駕駛已從技術淪為了技能,當今慢道橫坡縱坡比比皆是,還要步步樁考,更要躲避慢道上的候車人,他既然玩車,也就早練出來了。若相關部門能到社區為老人辦理相應的專用駕照,我想老人是歡迎的。或干脆用老年證代替駕照。
也希望電動車行業能生產出一些符合交管要求,老人喜愛的全封閉車型。輕型直升機的那種全景罩應是不錯的選型。我心中的理想車型應是:低車身,手把四輪,可分別控制的雙電動輪轂,平路用一機,雙機供爬20度坡及坡上滿載起步,機械碟剎貨鼓剎。
涉及多個部門,請反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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