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加快公共充電設施、自用充電設施和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建設,力爭2016年全市新建集中式快速充電站19座,各類充電樁1100個以上,逐步形成比較完善、互聯互通、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
公告原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2016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24日
2016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劃(2016-2020年)》,結合實際,制定2016年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電動湖州,綠色共享”為發展愿景,以充電基礎設施先行為依托,以示范工程為抓手,按照“企業主體、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的原則,積極融合產業培育,突出“試點城市”向“示范城市”的創建主旨,力爭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上取得重大成效,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湖州模式”。
二、主要目標
(一)車輛應用形成一定規模。繼續加大推廣力度,力爭2016年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1140輛以上,進入“千輛級”城市,其中新能源客車150輛以上、出租車190輛以上、物流車300輛以上、乘用車500輛以上。
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解表(單位:輛)
(二)充電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加快公共充電設施、自用充電設施和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建設,力爭2016年全市新建集中式快速充電站19座,各類充電樁1100個以上,逐步形成比較完善、互聯互通、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
湖州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三)產用互動有效融合推進。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破解整車制造瓶頸,加快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技術產業化,加快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積極培育打造湖州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重點支持微宏動力、吉利康迪、超威、天能等產品在我市的孵化驗證和推廣應用,以示范應用促產業發展。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進推廣應用。遵循“全面推進、重點突出”原則,逐步啟動電動客車、電動物流、電動社區、電動鄉村四大示范工程。優先發展公交車,合理確定車型和運力規模,全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達到55%以上,提高全市公交電動化率;鼓勵景區間或旅游專線的大巴采用新能源客車;加快黃標車淘汰,鼓勵企業通勤車使用新能源客車,2016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客車150輛以上。有序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車行業的應用,鼓勵出租車公司淘汰和新增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2016年全市推廣應用出租車190輛以上。穩步推進純電動物流車在城市快遞行業應用,推進城市最后“一公里”的綠色配送體系,2016年全市推廣應用物流車300輛以上。加快推進乘用車推廣,鼓勵私人和單位購買新能源汽車、試行分時租賃業務、加大公務用車推廣、實施電動社區示范試點等,2016年全市推廣應用乘用車500輛以上。
(二)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制定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規范建設管理,引進社會資本和企業,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充電設施建設攻堅年活動”,制定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加大公共、公交專用等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市區行政中心、公園景區、商場等公共充電設施建設,以及利用公交首末站,加快推進高鐵站、馨水園、南潯汽車站等公交快速充電站的建設,重點打造市區至南潯城區的“城際快充示范線”。建立“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模式,加快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充電服務智能化水平,為用戶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拓展增值業務。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要結合實際,引入經營企業或社會資本,加快推進公共充電設施和智能服務平臺建設。
(三)緊密融合產業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重大項目建設、關鍵技術攻關和技術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重點引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加快長興新能源特色小鎮建設,著力推進湖州開發區智能電動汽車小鎮創建,積極打造湖州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堅持營造本地市場、復制外地市場、帶動本地產業的“三步走”戰略,推進產業創新驅動與運營創新驅動結合,積極推進微宏、吉利康迪、超威、天能等產品在我市公交、出租、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孵化驗證,以本地企業的產品、成熟的商業模式和創新的運營服務,聯合推動本地產業向外地市場延伸拓展。
(四)創新推廣應用模式。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倡導“共享共用、低碳環保、經濟便捷”的出行模式,結合公車改革,試點在機關單位示范開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服務。鼓勵探索融資租賃、車電分離和以租代售等多種運營模式,進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鼓勵新能源汽車服務運營商發展“互聯網+”的個性化出行服務,提升用戶體驗和運營效率。
(五)積極搭建交流平臺。搭建學術研討、推廣應用等平臺載體,借助學界力量營造氛圍,增強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影響力和知名度。重點辦好第9屆國際電動車新型鋰電池會議(簡稱ABAA),為與會者提供技術交流與經貿合作的高端平臺,并積極爭取招引相關國際性或國內專業論壇在我市設永久會址。會同高等院校、行業協會舉辦區域推廣應用高峰論壇,總結交流推廣經驗和創新推廣模式。
四、工作分工
各區政府(含湖州開發區、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全力協助市級部門做好轄區內車輛推廣工作,重點推進轄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動社區的示范推進。
各縣政府:負責轄區內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市經信委:作為推廣應用牽頭部門,全面負責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綜合協調、任務分解和目標考核工作,以及負責市本級新能源乘用車在分時租賃、私人用戶的推廣應用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
市發改委:作為產業培育牽頭部門,全面負責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培育的綜合協調工作,以及負責市本級新能源物流車的推廣應用,充電基礎設施的審批和充電服務費制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本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實施細則和政策兌現等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市本級公共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統籌推進工作,協調公共交通領域配套充電設施的規劃布局建設,督促指導市運管局做好方案落實和推進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市本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劃審批和驗收,以及市本級充電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與完善工作。
市建設局:負責市本級市政公用設施、城市公園、園林綠地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的協調推進,協調物業公司配合業主做好加裝充電設施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新能源汽車上牌等業務,制定差異化交通政策,加強對黃標車的限行管理,協調處理違規占用公共充電停車位等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引導企業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和技術攻關,指導企業開展專利申報和保護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市本級商場、超市等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的協調工作。
市旅委:負責市本級旅游飯店、A級景區等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及新能源旅游大巴推廣協調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市本級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及產業建設項目用地政策落實等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劃定中心城區黃標車限行區域,嚴格執行限行管理;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產業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的服務指導;加強對廢舊電池利用處置工作的環境監管。
市質量技監局:負責充電設施國家標準執行和計量監管工作。
市機關事務局:負責市本級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領域的推廣應用工作,協助推進市行政中心充電設施建設。
市運管局:負責制定市本級新能源公交車和出租車的推廣計劃,明確重點任務和目標數量等。
市郵政管理局:配合市發改委做好郵政快遞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制定相關差異化政策,加強行業管理。
國網湖州供電公司:負責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及供電服務,做好高速公路等充電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縣區政府、湖州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旅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質量技監局、市機關事務局、市運管局、市郵政管理局、國網湖州供電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推廣應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工作,以及研究制定年度推廣計劃、考核辦法及政策措施等。
(二)強化上下聯動。明確責任,上下聯動,合力推進推廣應用工作。市級各部門根據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確保實施方案有序推進。縣區政府根據任務分工,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做好轄區內新能源汽車產業培育和推廣應用工作,并制定年度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牽頭單位、部門職責和主要工作,加大組織推進力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強化對縣區、部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確保年度目標有序推進,并將縣區推廣應用工作與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年度綜合考核工作相結合。
(三)加大政策支持。結合四部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等文件要求,加大產業培育和推廣應用,強化組織保障力度,制定地方購車和充電設施補助標準以及差異化交通政策,發揮政策疊加效應,鼓勵單位、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積極爭取國家、省新能源汽車專項財政資金、產業基金等對我市的支持,鼓勵支持商業模式創新及運營服務創新等。
(四)加強安全管理。加強新能源汽車運營安全監控,建立新能源汽車運行數據采集和統計分析系統,對車輛運行狀態、充電狀態進行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為安全運行提供基礎支撐。督促運營企業與整車生產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健全新能源汽車定期檢查、維護和修理制度,切實加強對所屬駕駛員、車輛的管理,建立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運營檔案。
(五)營造推廣環境。充分利用媒體、新能源汽車展覽等渠道,搭建推廣平臺,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提高社會各界對新能源汽車的認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樂于接受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