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牌證辦理效率,交警支隊于7月7日召開了中心市區49家帶牌銷售企業帶牌銷售工作推進會,進一步規范帶牌銷售工作,要求商家盡快縮短流程時間。
為加快驗車和行駛證制作速度,鯉城、豐澤交警大隊還各增加了一名民警和五名工作人員。交警部門收到商家送達的完整資料后,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制作行駛證。市民買車后(以稅務發票開具日期為準)如超過5個工作日仍領取不到行駛證,可撥打轄區交警大隊投訴電話或直接到交警大隊投訴。
外地市購車可上牌
對于在中心市區以外的地方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的上牌問題,交警介紹,購買的車型必須是在《泉州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目錄》內,車型外觀與《目錄》圖片一致,并符合有關標準要求。只要符合上述條件,車主可以到住所地交警大隊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登記上牌。比如,如果住所地是在鯉城區或豐澤區,到晉江或南安等地購買了電動自行車(或網購車輛),應當到鯉城或豐澤交警大隊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登記上牌。
辦理登記上牌需要提交下列資料:1.《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原件;2.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3.電動自行車來歷憑證原件。提交的來歷憑證是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的,應為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通用機打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并使用計算機或稅控器具開具;4.電動自行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
另外,只要懸掛泉州市各縣、市、區合標電動自行車牌照的,都可以在中心市區道路行駛。
每輛僅收13元牌證費
交警部門提醒市民,在購買合標電動自行車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要確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型號在《泉州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帶)目錄》內;2.在中心市區購車,要到有帶牌銷售資質的服務點或經銷點購車,購買的車輛必須是已經掛好牌的,否則將可能影響所購車輛辦理牌證的速度,甚至因手續不全等原因無法辦理登記上牌;3.確認購車后,應當場向商家索取稅務正式發票復印件,并如實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4.帶牌銷售企業在辦理牌證時,只收取13元/輛的牌證費,不得以任何名義加價或者變相收取額外費用(保險費用包含在車輛售價內,不能額外收取)。
如果市民發現銷售商家收取額外費用的,可向物價部門和鯉城、豐澤交警大隊舉報。物價部門:12358,鯉城交警大隊:22287662,豐澤交警大隊:225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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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這六種行為可舉報
13日,記者還從交警部門獲悉,為加強中心市區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工作,強化源頭監管,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委、物價局、國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六個部門聯合制定出臺“六個不準”規定:
1、不準銷售不在《泉州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及其他各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代步車輛;2.不準銷售假牌假證、套牌的電動自行車;3.不準虛開發票;4.不準模糊標價、哄抬價格;5.不準為合標電動自行車改裝大功率電機,加裝速度控制器、電池及改變車輛外觀;6.不準欺詐、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部門要求,各電動自行車經銷店、維修店必須在店內醒目位置對“六個不準”內容及各部門舉報電話進行公示。公安部門舉報電話:28018122;交通部門:12328;物價部門:12358;國稅部門:12366;工商部門:12315;質監部門: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