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關乎車企、經銷商和消費者切身利益的管理政策,7月份又有哪些城市出臺了新的地方管理辦法?這些政策帶來了哪些限制和影響?小編搜集數據,做出了7月份全國電動車管理政策匯總,不知道這些,騎電動車上路很可能會直接被警察蜀黍罰款!
《浙江省消防條例》
適用范圍:浙江省
施行時間:2016年7月1日
核心內容:違反條例規定停放電動車和充電將被罰款
"新修訂的《浙江省消防條例》于7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行,將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等相關規范納入其中。"高新區消防大隊工程師曾立告訴記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車,或者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責令改正,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7月27日,浙江省寧波市消防部門開出全市首張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罰單。
《大同市電動車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
適用范圍:山西省大同市
施行時間:征求意見
核心內容: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和違規處罰
《大同市電動車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期間。據了解,該辦法中所稱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三輪電動車、殘疾人輪椅車、小型低速電動汽車。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并要求電動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在法律責任條款中,對電動自行車遮擋、污損號牌、超速行駛、醉駕及改裝等行為罰款50元,對不遵守信號燈、違規停放、逆行、違規載物、駕駛未登記車輛等罰款20元。
《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管理辦法》
適用范圍:河南省鄭州市
施行時間:征求意見結束,具體實施時間待定
核心內容: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據悉,目前鄭州市電動車的保有量約有300萬輛,7月底,據來自于鄭州市政府的消息顯示,《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法制辦審核,向全市征集意見的工作也已結束,并已列入鄭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計劃。這也就意味著,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管理的窗口或將再次開啟。
據了解,這份由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和鄭州市政府共同辦理的議案,目前鄭州市政府辦理的部分已經辦結。《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法制辦審核,向社會征集意見的工作也已結束,已列入了鄭州市人大2016年的立法計劃之中。
《衢州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案)》
適用范圍:浙江省衢州市
施行時間:2016年7月28日第一次審議
核心內容:登記上牌、通行、停放和銷售、檢驗等。
《衢州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案)》從7月27日開始進入人大審議階段,并將于7月28日進行第一次審議。該草案征求意見稿共分總則、生產和銷售、登記、道路通行規定、法律責任、附則等六大章四十七條,內容涉及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對應技術質量標準及產品目錄,部門職責分工,電動自行車的銷售、檢驗、登記、上牌,駕駛人要求,上路保障和行駛、停放規定,違法行為處罰,非標車和非法改裝、拼裝或拆卸行為的管理,廢舊電池回收處置等各個方面。
據悉,浙江省衢州市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有90萬輛,市區有30萬輛。2015年,浙江省衢州市公安機關立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被盜案件就有1300余起。
《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適用范圍:江西省南昌市
施行時間:2016年9月
核心內容:登記上牌、通行違規罰款
7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召開《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該條例自9月起施行,對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登記上牌、通行和違規罰款做了詳細規定。
按照條例規定,今后在南昌市駕駛改裝、加裝電動車、遮擋號牌、闖紅燈、騎車打電話和不按規定行使等行為將會面臨罰款。此外,條例還明確規定,購買未納入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車可要求退貨。
從各地的政策內容看,對電動車的管理方向都越來越嚴格,登記上牌成為其中最普遍的內容。另外,對于電動車上路通行,各地都給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包括不準走機動車道、不能闖紅燈、以及載物標準等,違規將面臨金額不等的罰款。積極的來看,這些管理辦法將更好的規范電動車通行,提高安全行駛。但同時不應忽視的是,電動車通行管理在規定辦法的同時,也要考慮到電動車是否有路可走。不少城市的道路交通規劃中甚至將自行車都擠的已經沒路可走,導致自行車、電動車和行人公用一條狹窄的便道!另外,像南昌市的管理條例中對電動車銷售也做出了規定,"消費者購買未納入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車可要求退貨",這樣的規定,也要考慮到有可能會導致地方保護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