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根據國家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的有關問題,結合本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咸陽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已經出臺。
據了解,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向新能源汽車用戶收取的充換電費用由電費和充換電服務費兩部分構成。充換電服務費(不含電費)按充換電電量收取,對公交車和乘用車實行差別價格,其中,公交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5元每千瓦時,乘用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8元每千瓦時,鼓勵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對用戶實行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