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國家監管層關注
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及老年代步車行業亂象引發國家層面政府職能部門的關注。在結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安全生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于檢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的會議上,張茅表示,電動自行車與老年代步車管理當中存在諸多難點,包括部分城市禁止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等交通工具上路及銷售,但部分城市卻仍在鼓勵。同時,十幾年來我國沒有出臺修訂后的新標準,標準的制定滯后于市場的發展。此外,電動三輪、四輪車迫切需要明確身份,“這些車輛確實是機動車,但沒有牌照,在路上行駛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對于整治電動自行車及老年代步車等問題,公安部副部長李偉應詢時坦言,在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的問題上,公安機關承擔著交通秩序的管理職責,公安機關也希望將這種車輛徹底制止,但相關部門的管理力度相對滯后,給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行業亂象持續發酵
電動自行車與老年代步車的監管已迫在眉睫。記者日前針對老年代步車市場亂象進行了系列報道,引發廣泛關注。其中,品牌混亂、定價無標準、售后保險困難等問題依然存在于老年代步車市場中。
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缺乏定價標準,同款老年代步車的售價差達3倍以上。同時,老年代步車也面臨保險困局,因為缺乏相關部門明晰的監管規定,老年代步車無法取得牌照,繼而難以獲得保險保障。此外,一些企業采用與大牌名字相仿的諧音,行業內“五環奧迪”、“山寨路虎”等品牌亂象不斷。
在生產端,老年代步車等電動車實為機動車,從事生產的企業應具備生產和研發電動汽車的資質,但部分不具備資質的企業卻在依靠打擦邊球的方式生產老年代步車。以市場上一款名為“飛馬”的老年代步車品牌為例,該品牌生產企業高唐縣飛馬車業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組裝、銷售;電動三輪車銷售、電動四輪車銷售;電動汽車組件的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不過,電動汽車“正規軍”中的奇瑞、吉利等汽車廠商,生產經營范圍為:新能源汽車的研發、電動汽車及零配件的技術研發。
電動自行車與老年代步車的監管已迫在眉睫
以“組件技術開發”的經營許可生產電動車打擦邊球的方式并非飛馬品牌一家,記者調查發現,另一款老年代步車品牌吉彩,背后的生產商為山東吉彩新能源車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僅擁有二輪及三輪電動車、電池組裝、銷售的經營許可,并不具備電動汽車研發資質。
全面監管任重道遠
沒有規范界定何為老年代步車,使得低速電動車與屬醫療器械的電動輪椅都稱自己為老年代步車,面對這樣模糊的界定,中國老年電動代步車協會會長張滌華標示,老年代步車就應專為老年人設計,其中速度最高不超過10km/h與采用電磁剎車這兩項硬性標準是需要標明的。市場上的低速電動車,打著老年代步車的旗號,卻沒有一項是考慮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政府在管理上應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還給老年人一個真正的老年代步車,使老年人出行更有保障。
李偉表示,電動自行車一方面方便了一部分人群。但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在管理力度上也相對滯后。在路面交通管理的環節,由于對群眾實行強制的管理,群眾和民警之間爆發矛盾,造成執法尷尬。
張茅指出,國家工商總局參與了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修訂,作為成員單位,依法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監管,雖然出現了一些效果,但張茅覺得這些效果很不夠,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張滌華表示,目前國家也沒有對于低速電動車的規范,使得行業產生亂象,呼吁盡快出臺規定治理,并不是禁止低速電動車的生產與使用,而是在于行業的規范。電動自行車與老年代步車的管理已箭在弦上,國家重視過后,未來還需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加以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