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國家工信部在官網上發布了《關于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432號建議的答復》。
在這份答復中,工信部就9月份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將四輪低速電動車納入摩托車類別管理標準”給出了明確回復。
答復中強調工信部正按照國務院領導的批示要求,穩步推進“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國家標準也正在緊急制定當中。
工信部強調:四輪低速電動車是近年來出現的一類產品。由于價格低、無使用門檻,產銷規模不斷擴大,部分地區出現了爆發性增長的情況。低速電動車一方面解決了部分人群的機動化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其無序發展也帶來一系列負面問題。
對此,工信部的意見是:
一是堅持標準引領,加快制定低速電動車產品技術標準,奠定“規范一批”和“淘汰一批”工作基礎。
二是將低速電動車納入《公告》管理,加強生產一致性監管,規范企業生產銷售既符合標準、又符合群眾需求的產品。
三是完善低速電動車上路行駛管理規定,研究制定統一的低速電動車牌證、登記注冊、駕駛資質以及相關稅費等規定,規范低速電動車使用。
四是發揮地方人民政府在低速電動車治理工作中的主體作用,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設定本地區路權和時限。對不合規車輛,研究采取相應措施,設置過渡期,分期淘汰,解決存量問題。
同時工信部明確,低速電動車不會納入摩托車管理,而是屬于特殊一類機動車輛。
以我國低速電動車產銷大省山東為例。 據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統計,9月份山東低速電動車產量為71969輛,同比去年同期的6.21萬輛增長了15.9%,環比8月增長25.9%。按此推算,僅山東一省,一年低速電動車的產量就達到80萬輛。
目前,我國正在研究制定《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其中對低速電動車進行了技術規范,由于生產低速電動車的企業龐雜,行業估算超過400家,業內人士預計,達到《條件》要求的企業不超過5家。
日前,長城入股御捷尋求新能源積分的消息公布后,很多低速電動車企業也想借機售賣積分并獲得身份轉正。
然而,近日在《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辦法》的宣貫會上也有專家明確明確表示,低速電動車不允許申請新能源積分。《辦法》切斷了低速電動車賣積分賺錢的機會,對于低速電動車的管理和抑制其快速擴張,又增加了一層緊箍咒。